
七十年代,学徒的工资非常低,每个月只有18元,经过三年的学徒期满后,工资才涨到36元。虽然收入看起来不多,但当时外出吃一顿饭的价格却高达4到5元。你觉得贵吗?在那个年代,能够下馆子已经算是一件很奢侈的事。那时饭馆稀少,而且几乎都是国营单位经营,普通人很少有机会在外面用餐。炒菜讲究色泽油亮,两块八毛钱就能点两道菜,而米饭则是三毛钱一斤(需用粮票)。大部分饭店的价格差不多,家里若想节省开支,年收入可能还不够花,一家人一年也存不到10块钱。能下馆子的,绝对不是普通人,就像今天住五星级酒店一样稀罕。当时最大面额的纸币是10元,刚上班的日薪只有7毛,可以买到2公斤羊肉或1.5公斤白面。物资短缺成为常态,外出吃饭是一种奢侈,能保证温饱已经是最现实的目标,哪里有闲钱去追求额外的享受。
展开剩余46%与今天不同,七十年代人去饭馆是为了填饱肚子,而不是社交或商务。简单的饭菜,加上一杯啤酒,就是生活中的一种小奢侈。城镇里的饭店价格便宜,清炒肉丝只需六角,清炒猪肝五角。结婚前,几个年轻人每周都会约着去馆子吃点心或油豆腐,生活虽然简单,但温馨而满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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